1402 |
《順風相送》記載釣魚島的位置及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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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5 |
根據日本人林子平繪製的《三國通覽圖說》,已將釣魚島列島列入大清領土,同時列名不屬琉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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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4 |
福岡縣古賀辰四郎乘船到釣魚台採險,並在1896年向日本政府租借釣魚島、黃尾嶼、南小島、北小島為期三十年。1932年向政府轉讓獲得同意,4島成為古賀家的「私家地」 |
1895 |
甲午戰爭後,清政府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及澎湖群島,並沒有列名包括釣魚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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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 |
亞洲太平洋戰場,日本戰敗,美軍佔領琉球群島,包括釣魚島列嶼,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更授權美國託管琉球群島及釣魚島列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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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 |
日本政府指示琉球石垣市政府派員到釣魚島上立界碑,正面刻上「八重山尖閣群島釣魚台」,反面刻上 「沖繩懸石垣市登野城二三九二番地 石垣市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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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 |
台灣記者搭海洋探測船登島,豎立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並刻上字「蔣總統萬歲」,美國國務院表示基於和平條約,將「剩餘主權」歸於日本,中國透過人民日報指責美國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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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 |
美國國務院表示將於72年將釣魚台與沖繩齊齊歸還日本。美國歸還沖繩協定正式生效後,日本致函聯合國秘書長和安理會主席,聲稱擁有釣魚台主權,因而觸發港台及海外第一波保釣運動,包括數千人在聯合國總部外示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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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
日本右翼團體「日本青年社」登陸釣魚台設置燈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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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
中國頒發領海及毗連區法,明確宣示台灣及其附屬島嶼(包括釣魚台)位於中國領海基線之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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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
日本青年社成員登島與設置一座太陽能燈塔。而日本海上保安廳頒布的專屬經濟海域圖將釣魚台列嶼納入日本領土的一部分。克林頓政府與日本簽訂《美日安保聯合宣言》,如日本受襲,美國將向日本提供協助。因此觸發第二波保釣運動,全球華人保釣大聯盟租船前往釣魚台附近海域宣示主權,召集人陳毓祥不幸遇溺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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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日本政府宣佈將日本右翼勢力設立的燈塔收歸國有並予以管理,激發中國各主要城市爆發大型反日示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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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
為防範中國海洋調查船的入侵,日本海上保安廳在釣魚台海域派駐巡視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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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
日本海上保安廳巡視船與中國漁船閩晉漁號相撞事件,中國透過外交渠道要求日本無條件釋放被拘留人員。中國派遣漁政船到釣魚台附近海域巡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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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
8月,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乘“啓豐二號”登陸釣魚島。日本以非法入境拘捕全部14人,中國提出交涉。日本最後不作任何檢控,分海空兩路將成員遺返。其後,日本國民向日本政府申請登島,但未獲批准。同年9月日本政府決定向聲稱擁有島嶼業權的栗原家族提出購島,作價20.5億日元。中、台派遣海監船及艦艇前往釣魚台海域巡邏,釣魚島爭奪氣氛不斷升高。 |